射频设备(RF)必须按照联邦通信**(FCC)规定的程序之一进行许可,然后再进行营销或出口到美国。 这确保了美国使用的RF设备在不引起干扰的情况下有效工作并符合现行法规。 这些要求不仅可以较大限度地降低有害干扰的风险,还可以确保符合人体暴露于射频场的限制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目标。 射频设备被认为是所有那些在9kHz下操作它们的高频信号。除了收音机发送或接收产品外,还属于此类电脑,与电脑,开关电源,某些数码设备及其他产品有关的产品。 FCC法规对设备的授权有三种不同的批准程序,具体的程序基于授权设备的类型。 证明 符合性声明(Doc) 检查 输入美国的RF设备要求产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它具有FCC设备的必要授权; 它不受FCC授权; 仅**进口,仅用于评估(非销售); 它**于在贸易展览会上展示(非销售); 在美国过境到其他国家; 它仅供美国**使用; 它是进口维修(非卖); 它是植入持票人的医疗器械; 较多三个计算机或无线电接收器供个人使用(非出售); 较多三个电台用于个人用途(非出售)。 产品在海关被封锁 如果由于没有遵循FCC程序,产品卡在海关怎么办? 该产品无法出口到美国。解决此问题的替代方法是将设备退回发件人或获得相应的FCC授权。在授权程序正在进行的同时,出口设备应存放在仓库中或在免税区移动。获得FCC适当的许可后,该设备可以出口到美国。 注意:FCC规则近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不断发展,因此产品授权的各种技术和程序方面应逐案验证。 详情可以百度环测威了解